扎死情人的丈夫领刑“无期”
锦州义县人张某和王某的妻子曾有过婚外情,并因此酿成悲剧。
昨日,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辛建华处长告诉记者,刺死王某的张某因故意杀人罪,被判处无期徒刑。
2006年2月23日下午3时许,张某在本村赵某家打麻将时,王某酒后来到赵某家。两人没说几句话,王某就抡起赵家的板凳和玻璃茶杯砸张某数下,张某拿起茶几上的一把黑色铁剪刀扎王某的颈、胸等部位,之后逃离现场。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2007年5月,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。张某的辩护人提出,王某在案件起因上有严重过错,张的行为是在遭到被害人的不法侵害后被迫实施的防卫行为。
法院认为,塑料板凳被打碎后,并未给被告人造成严重伤害,在此情况下张某仍持利器扎被害人要害部位,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,其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。张某持利器刺扎王某要害部位,且在明知刺中被害人要害部位的情况下未参与抢救,反而逃离作案现场,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,应为间接故意杀人犯罪。
日前,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108804.5元。 (辽沈晚报 李国旭) |